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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举办“江城法官讲坛”第三十八期讲座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24-11-21 16:43:04 打印 字号: | |

11月21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举办“江城法官讲坛”第三十八期讲座,中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刘静以《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实务探讨》为题进行授课辅导,两级法院民事法官干警共计90余人参加。

 

刘静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管辖、当事人主体、代理人、仲裁时效、劳动关系认定、用工主体责任等十九个方面评细讲解了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细致阐述,并从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时效,无异议、裁定驳回起诉三个方面进行了论理示范,整个授课通俗易懂、简洁明了,有效拓宽了审判思路,提高了审判质量。

参训干警表示,这次授课非常接“地气”,具体解答了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丰富了审判经验,必将有效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




 
来源:初审 | 李云桥 复审 | 于治国 终审 | 赵洪涛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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