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分家时候说好了,我们几个担着家里的饥荒,他自己单独出去过,地不要了,现在我们把钱还了他又要地,家里哥好几个呢,法官你可以问问其他人是不是这么回事……”
这是一起亲兄弟间因土地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早年间,因为家里孩子多欠下许多债务,父母逐渐年老,感到难以独自承担,于是兄弟几个自愿站出来帮助父母还债。在这个过程中,老大婚后跟兄弟们商议,他把自己的土地让出来给几个兄弟种,债务就不管了,自己去外地发展,兄弟们感情很好,愿意支持大哥的决定。
十几年过去了,兄弟间的和谐被一纸诉状打破,老大就土地使用权将兄弟几个诉至法庭。考虑到此案是亲兄弟之间的纠纷,涉及几个家庭,若处理不善,不利于家庭成员之间感情的维系。蛟河法院新站法庭办案法官积极与案件中的几位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炕头”,为原、被告创造“和谈”机会,让双方面对面打开心结。
调解过程中,双方产生了诸多怨言和误会,都愤愤不已,办案法官采取“情法结合”的方式,释法明理的同时,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做当事人的工作,亲兄弟不要因地“开战”,积极沟通彼此理解,父母虽老去,亲情不应割裂,土地的纠纷更不能简单的用是否“出尔反尔”“恪守承诺”来判定是非。
“咱都是从小相互扶持一起长大的,利益能大得过自己亲兄弟吗?”
“长辈关系不好,将来这些小辈都没法相处,现在一家一个孩子,到将来有个什么事,不还得是自己家人吗?”在法官一句句朴素的话语中,一家人打开了心结,弟弟主动将土地返还给哥哥,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原本家庭集体生活的模式早已不在,但“分家”不“分心”,不能让案件的一纸判决成为亲情的“旧账”,多跑腿、勤沟通、讲亲情、论法理,力争事了人和创和谐,新站法庭一直在路上。
【法官说法】
农村发生在兄弟邻里之间的土地之争并不少见,本案涉及土地实际登记在原告名下,与现今土地使用人不符,除土地权属证明外,双方均无其他证据证明涉案土地使用的确切历史原因,原告主张要回自己的土地,被告无其他证据证明自身对土地享有权利,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但土地有价,亲情无价,骨肉亲情不应被现实利益割裂,处理此类案件既要考虑到政策法律,又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修复,达到案了人和的效果。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