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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法院:苞米地排水起纷争 法庭调解化矛盾
作者:丰满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08 15:26:31 打印 字号: | |

初秋的阳光洒在丰满法院小白山人民法庭的各个角落,让每个人感到收获季节马上就要到来的喜悦。突然一个百姓的嚷嚷嘈杂声打破了这宁静的画面。

“法官、法官,我的苞米呀,我的地呀,都让他泡了,我要告他……”,这时,听到声音的工作人员把百姓请到了立案室。

原来,二道乡金丰村租用地居民匡某为方便自家地排水,用抽水机把水抽到了邻居孙某种苞米的地里,孙某发现后,立即制止要求赔偿,但匡某不服,于是孙某将匡某告上法庭。为从源头上化解该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睦,在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找到双方。

 

“今年雨水就是大,就算我不用抽水机把水排到他家地里,他家地里也都是水,苞米倒地、苗死了,就都算在我头上。”匡某辩称。

“即便这样,其一你未经允许就将自家农田水排进去,是不是触犯了邻居利益;其二你应该知道在农业生产中,排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关系到作物的生长状况,还直接影响到土地的质量和未来的产出……”法官说道。

“邻居的关系在人的一生中要比亲人重要,邻里关系相处要温暖,有错误就要承认,并要承担后果,不能升级矛盾,成为仇人。”人民调解员从侧面劝解匡某。

经过几次沟通,匡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不妥。为实质化解决双方纠纷,法官和调解员,还一同来到争议农田实地调查。

调查结束后,法官和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又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匡某向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损失费,并明确表态会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以后一定和原告孙某好好相处,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小白山法庭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诉前。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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