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着“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官及助理辛苦工作的感谢,更是对法院高效执行工作的肯定。
本案申请人吕某与吉林市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装修公司既未履行装修义务,也拒绝退还装修款,吕某无奈之下向昌邑法院提起诉讼。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装修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返还吕某1万元,5月30日返还3万元,若不按时履行,吕某可申请执行装修公司及负责人张某返还装修款 41500 元。然而,履行期限届满,装修公司及张某仍未履行调解内容,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托执行系统进行线上查控,仔细筛查装修公司及张某的财产线索。同时,执行团队马不停蹄地展开线下查人找物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成功将装修公司负责人张某拘传到本院。张某一开始还心存侥幸,试图推诿责任。但执行法官严肃地向他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让张某深刻认识到逃避责任是绝不可行的。最终,张某决定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
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更是对法院今后工作的激励与鞭策。昌邑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继续保障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