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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播种法治到乡村 绘就无讼新“枫”景
作者:永吉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02 16:00:57 打印 字号: | |

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新格局。

伊勒门村是岔路河法庭打造的“无讼”村屯之一,该村位于永吉县岔路河镇金家乡北7.5公里处,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作为拥有以满族为主的两千多人口的大村落,伊勒门村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前端治理,从源头化解矛盾,先后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吉林省百强村”“吉林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积极履行法庭普法职责,努力巩固“无讼”村屯建设成果,主动帮助伊勒门村广大村民更好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前往伊勒门村进行普法宣传。

 

韩月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伊勒门村民介绍了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及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有效途径,并对村民关心的具体问题一一解答,现场气氛活跃。宣讲结束后,为鼓励伊勒门村继续开展“无讼”村屯建设,县法院分管领导、岔路河人民法庭庭长和伊勒门村村书记向为“无讼”村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民颁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法律明白人”、“乡村调解员”等荣誉证书。

 

普法活动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与部分参会村民进行座谈,针对“枫桥经验”推广及“无讼”村屯建设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会后,法官们走到田间地头了解村情,积极真诚为村民就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真切地让群众感受到“法”并非高高在上,而是接地气地贴近百姓生活。

 

目前,岔路河法庭一方面持续坚持“五治联动”,构筑多元解纷“终点站”,以“四张网+三服务”工作模式,绘就“四源共治”和谐蓝图;另一方面大力提倡和支持乡村法治建设,突出乡村贤达和“五老”的道德说教作用,规范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坚持乡村普法工作常态化。在岔路河法庭的长期努力下,伊勒门村已经形成矛盾自主化解的意识与习惯,真正达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的解纷效果。2023年岔路河法庭所辖4个镇和中心食品区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6.6%2024年新收案件同比下降6%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永吉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常态化进村入户开展诉前调解,持续坚持普法宣传,准确把握群众诉求,完善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利用多元化方式将法治种子播种到乡村,精心呵护,用心培养,绘就无讼新“枫”景。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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