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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24-08-28 15:51:40 打印 字号: | |

按照吉林市委和省高院工作部署安排,827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举办全市法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组书记、院长鲍贵臣围绕《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重宣讲了五个方面内容。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历史方位和使命任务。要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不断激发和增强发展的动力、社会的活力,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的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大原则。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明确部署了一些重要的立法、修法任务。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注重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尽力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生所向的改革举措,使改革成为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

会议强调,要凝神聚力、务求实效,抓好全会精神和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优势,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更加注重突出重点、系统集成、协同推进。要制定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压实改革任务分工责任,合理安排改革的主次关系、先后顺序、推进节奏、出台时机。要保持工作连续性,统筹推进各项改革落实到位。要敢于创新、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找准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制定务实可行的具体举措。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一股子改革的锐气,增强改革的韧性,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坚韧不拔、锲而不舍,推动改革任务落地生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会议要求,要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在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上持续发力,要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上持续发力,要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上持续发力,加大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坚决惩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要增强直面问题、敢破善立的勇气和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智慧,深化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统计分析等方式,把妨碍审判工作现代化的症结找准找实,把调研结果用好用足,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正向激励,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全链条培养年轻干部,探索制定法院人员分类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好局面。


初审:李云桥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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