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八道河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在托管机构打闹受伤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孙某与徐某在同一家托管机构学习,某天在课间休息时,因有同学提出比比谁的力气大,于是,徐某将孙某抱起,不慎将孙某摔倒在地,造成孙某受伤。在玩闹过程中,托管机构负责人并未对此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孙某家人向徐某家人及托管机构提出赔偿。因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孙某家人向法院提出诉前鉴定申请,要求对孙某伤情进行鉴定。
因涉及未成年人,如不能妥善化解纠纷,将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及心理健康状态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考虑到案件鉴定时间过长,且诉讼成本过高,办案法官决定采取诉前调解。多次与双方家长及托管机构负责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徐某家长及托管中心负责人分析案件、释法析理。经过多番努力,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托管机构负责人及徐某家长当场向孙某家长给付了赔偿款。
案件调解后,法官以案说法,当场为孩子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同时向家长们展开普法教育,引导双方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避免类似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
一直以来,桦甸法院致力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案件办理过程。下一步,桦甸法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为依托,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