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永吉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林长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植绿护绿,美丽永吉”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及“林长+ ”巡林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在街道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将“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文明知识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给广大群众,对林长制常规知识和推行意义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海报100余张,印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纸抽、扇子、数据线等宣传品500余份,宣传覆盖1000余人次。
在口前林场48号网格开展的“林长+ ”联合巡林活动中,永吉法院与县林长办、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就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非法占用林地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现场交流和调研,对如何开展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有效落实“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联动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
下一步,永吉法院将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契机,继续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让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强化部门协作,通力协作保护森林生态,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要求,依法妥当处理相关案件,以司法之力,守护青山绿水。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