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进一步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8月15日,磐石市人民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分局走进市人民广场开展“绿动未来 法润生态”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以《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向往来群众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宣传现实生活中的文明习惯引导群众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呼吁大家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倡导群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少开一盏灯,节约一度电。”“上下班路上我们可以选择步行。”干警们围绕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约用电等内容向群众科普环保知识,来往群众纷纷驻足,仔细聆听讲解并积极参与到讨论中。此次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有效扩大了全国生态日宣传覆盖率和群众知晓率,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烈氛围。
磐石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市委“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进一步强化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书写生态环境“绿色答卷”。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