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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法院:姑嫂因房起纠纷 诉前调解护亲情
作者:舒兰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09 14:46: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平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弥合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裂缝,彰显司法为民真情。

于某身患重病,遂与妻子张某共同决定由妹妹于某艳负责照顾于某,并赠与其一套房产。在共同生活期间,兄妹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于某艳便返回自己家中。一个月后,于某去世,妻子张某将于某艳诉至法庭,要求于某艳退还房产。

案件立案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但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于某艳拒不退款,张某坚持维权。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姑嫂关系,为今后能更好地相处,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延续亲情。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一对一的调解工作,适时邀请双方家人到场协助调解。最终,历时16天,工作人员3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两次到庭,最终达成和解,于某艳当场退还张某房款5万元,张某提出撤诉申请。

 

平安人民法庭从维护家庭和谐关系出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了不必要的冲突和争执,化干戈为玉帛,维护家庭和谐关系。下一步,舒兰法院将坚持“解纷关口前移、调节力量下沉、纠纷前端化解”工作思路,进一步延伸司法触角,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初审:卢计源

复审:于治国

终审:赵洪涛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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