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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以保全促调解 “硬”措施保护“软”环境
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26 16:59:36 打印 字号: | |

“谢谢蛟河法院,你们真是帮了我大忙了,我这2000多万的资金终于回款了!这个事儿对我们的企业生产经营真的是太重要了,你们一定要收下这面锦旗,只有这样才能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收到了当地企业送来的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一面锦旗。

2024年,福建省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向蛟河市某公司短期借款2000余万元,并表示,7日后偿还该笔借款。因双方之间存在长期合作的关系,蛟河市某公司遂将2000余万元汇至福建省某公司账户内,借款到期后,蛟河市某公司联系福建省某公司要求其偿还借款,但发现无法联络上该公司,因借款金额巨大,蛟河市某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福建省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

蛟河法院在接到案件后,蛟河市某公司为防止福建省某公司财产转移,遂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要求保全福建省某公司名下30处房产及50处车位,由于查封的财产数量众多,为了保障蛟河市某公司的合法权益,蛟河法院立案庭立即组织干警逐个核实财产信息,同时,与执行局紧密协作,说明该案件极易出现财产转移的风险,并于2小时内下发了保全裁定,执行局随即远赴福建,于2日内完成了所有房产与车位的查封工作。福建省某公司在得知公司名下的财产已被蛟河法院进行查封后,遂主动联系蛟河法院表明还款意图,希望通过法院化解这起纠纷。诉前调解组在接到案件后,迅速搭建沟通桥梁,促成双方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福建省某公司于调解7日后偿还1000万元欠款,于15日后偿还剩余全部欠款。借款到账当天,蛟河市某公司经理专程前往法院致谢,感慨道:“法院的迅速保全与高效调解,是我们能够及时追回欠款的关键,衷心感谢法院的全力帮助!”

 

近几年,蛟河法院始终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放在首位,不断深入推进打造“五维一体”闭环化解机制,为民营企业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辖区内经济平稳运行奠定了司法基础。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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