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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初心 担使命】回忆入党初心 我入党的这些年之一
作者:高新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2 16:17:33 打印 字号: | |

我叫陈应贵,是吉林高新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执行法官,党龄26年。说起我的入党印象,那一定是和热火朝天的训练场、整齐划一的营房、响彻天空的口号相融在一起的。1993年,那时的我18岁,初入部队,一腔热血,怎样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新兵下连,指导员带领我们每天学习《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上的第一堂党课,便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这时我清晰认识到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就是听党话,跟党走,一切行动听指挥。

 

回顾最初,想入党是受了身边亲人的影响。我的父亲是一名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志愿军,也是一名老党员。从战场平安回国后,他积极响应号召,转业到农村,担任村里的党支部书记,作为村里仅有的几名党员之一,他为家乡发展奉献了大半生。

在父亲的身上,我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做好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坚持把一件事做好。”

2013年,我脱下戎装穿上法服,踏进了人民法院的大门,投入到执行工作中。为了尽快融入工作角色,我恶补与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向“老执行”前辈请教,很快熟悉了执行各项业务,7年后,我成为一名执行法官,并在办案中发挥出一名军人的坚定与执着。

那些执行往事历历在目。2022年,当地务农的农民迟某等11人,因听信被执行人金某可将其送往国外务工的承诺,将积蓄交付给金某办理出国务工手续等各种费用共计20余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便下落不明,迟某等人积攒多年的血汗钱无处可讨。

接到案件后,我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联系到了金某的家人,并得知金某已过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金某可执行的退休金为其遗产,需要确定金某全部继承人是否继承、如何分配后,才能决定本案如何执行,此时案件陷入僵局。

眼看着春耕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不能这么坐以待毙!我重新梳理、仔细研究,耐心做被执行人子女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依法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一番努力后,终于得到全部继承人的答复:放弃对金某退休金的继承。在相继收到金某国内与国外继承人邮寄过来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以及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的死亡证明及公证书后。我立即依法制作相关手续,经历3天,11名农民的20余万元血汗钱全部执行到位。

时光匆匆,转眼间我亦站在五十岁的门槛外。值得自豪的是,我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践行了“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铮铮誓言。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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