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要闻
桦甸市人民法院:“示范裁判+多元调解” 高效化解群众纠纷
作者: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04 16:25:33 打印 字号: | |

“你这个钱啥时候能给我?” 

“你这钱我给不了,跟我没关系。”

…… 

528日,在桦甸市某农资店内,三位农民和农资店老板吵得不可开交,气氛紧张。

  

“当时,我们店里的活动说得很明白,先交四千块钱押金,就能领一台三轮电动车,然后你们再买化肥、种子啥的,按购买数额给你们返押金。你们这押金没交全,我就把电动车给你们了,之后在我这儿拿的农资,还都是赊账走的,能不能讲讲道理!”农资店老板气愤地说。

一番争吵过后,农资店老板去桦甸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起诉,将三个农民告上法庭。

法官赵凌童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先行审理涉案金额最大的王某案件,另外两位被告当事人在庭旁听,最后再根据法院的处理情况,自行决定应诉或采取庭前调解方式解决。

“这起案件我们以双方买卖合同条款为法律依据,按照被告实际购买的产品数量占约定数量的比例,以多退少补为原则,确定了应当返还的预交押金数额。”赵凌童表示,这种计算方式合情合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并约定了履行期限。最终,通过对王某案件的示范裁判,另外两位当事人也与农资店老板达成了和解。

 

以示范性诉讼为引领,带动类案以非诉方式高效解决,这种工作办法不仅能在源头上有效化解民事群体性纠纷,也能推动案件审理提速,达到“一案巧解,多案共赢”的效果。

 

赵凌童说,他们还有一个案件,也是采用这种工作模式办的。那是今年年初,有27个人来到桦甸市人民法院,对同一起案件进行立案起诉。原因是由于一些误会,一家银行没有及时消除他们的不良征信记录,不仅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也给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赵凌童翻阅卷宗时发现发现,去年已经有一名原告基于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先行起诉,并已胜诉。“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我们机械适用法律,无疑增加了群众的诉累,也会造成程序的空转。”法院在征得27位原告的同意后,没有办理立案,而是以司法建议的形式督促该银行自行整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终取得良好效果。

 

就这样,桦甸法院以“示范裁判+多元调解”模式,针对批量案件特点,在多元解纷上多做“加法”,在群众诉累上多做“减法”,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讼”。法官赵凌童说:“理念一新天地宽,我们正努力实现系列案件办理最优解,将司法公正送进百姓心间。”

 

 


 
责任编辑:马金鑫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