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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校园 敲响法治“上课铃”
作者:高新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4 16:21:05 打印 字号: | |

“小朋友们有没有思考过这样一些问题,比如我为什么天天要上学呀?我可以不上学吗?”“我的爸爸妈妈可以不管我吗?”“我只是个小孩子,做错了事情需要承担责任吗?”

“这些问题我们在《民法典》中都可以找到答案,它就是我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近日,在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高新校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把“法治之风”吹进课堂。

活动中,该校法治副校长周梁玉法官结合学生身心特点,以孩子们看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对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物、网络打赏、游戏充值等行为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生动讲解,让同学们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嬉笑打闹要把握分寸、上网冲浪要注意安全等等。

针对授课内容,法官还当场测验,现场进行《民法典》知识问答,并为同学们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书籍和优质课外读物600余份,现场气氛活跃热烈。

 

活动当天,在该校四年级三班,法院干警孙婧妍化身消费维权小课堂“老师”,围绕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内容与学生们展开问答,积极互动。通过让孩子们现场查看食盐、矿泉水、零食等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引导孩子们观察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包装的区别,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观,鼓励孩子们正确拨打维权电话12315,运用合理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法官干警还与同学们共同设计法治宣传标语,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巧手制作出一张张标题新颖、内容积极向上、图文并茂的宣传作品,并进行现场展示,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消费权益意识。

 

 

 


“感谢法官为我们讲了这么多法律知识,通过今天的学习,我知道了小孩子不能随便注册网络,不仅容易上瘾,还有可能引导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太危险了。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做安全守法的小公民。”三年级学生王清铎说。

今后,高新法院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生活中困难问题,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法治校园环境。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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