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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多措并举,打造“四个一”审判辅助集约化新模式
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1 16:06:59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蛟河市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在“一心三区五组”的审判辅助集约化基本框架上,创新建设“四个一”特色审判辅助集约模式,成功打造了蛟河法院审判主业的“最强辅助”。

“一庭一驻”,权责明晰,打造优秀庭审团队

蛟河法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现辅助性事务全部剥离,书记员“一庭一驻”式办公,即每个书记员固定管理一个审判庭,负责该审判庭的庭审工作。通过建立“书记员驻庭”制度,将原本分散在各个庭室的书记员进行整合,统一分配,以“集中整合”实现“资源节约”,将书记员集约后,按照审判的工作职能,将审判庭分配给各个法官,这既明晰了书记员本身的职责,又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宏观调控、科学配置,书记员从繁琐的审判辅助性工作中独立出来,专司其职,优势也逐渐彰显。

 

“一排一送”,人员固定,打造快速排期送达团队

为进一步缩短送达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送达质量,蛟河法院针对法官的工作需求,设立了“1名法官+1名排期专员+1名送达专员”的排期送达模式,由专人负责法官所有案件的排期和送达工作,排期专员根据送达专员的送达情况进行排期,固定人员负责制定工作的模式,不仅仅便于排期专员与送达专员的相互沟通,更便于法官随时了解排期和送达的情况,有效提高了送达效率。 

“一联一管”,双向集约,打造高质量辅助团队

审判辅助事务从业务庭室剥离出来后,由立案庭进行统一管理,设立了“一心三区五组”的基本框架(即一个中心、三大区域,五个综合组)。同时,每个综合组设立一名组长,各组组长在每周周五的工作例会上,向立案庭负责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遇到的困难,由立案庭统一向业务庭室反馈。同时,业务庭如发现审判辅助工作中存在问题,也可向立案庭进行集中反馈,由立案庭将具体问题细化至各综合组,各组立即进行整改,保证审判辅助集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法一助”,专人专责,打造精英审判团队

为保证员额法官能够充分回归审判工作,蛟河法院党组克服人员紧缺的问题,坚持按照“1法官+1法官助理”模式配置审判团队,结合出台的《蛟河市人民法院“薪火相传”导师带教制实施办法》,通过法官与助理结对帮带形式,对法官助理实行导师指导制度,进行思想引导、工作指导、作风培养,不断提高法官助理的文书撰写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庭审控制能力,培养具有现代司法理念、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优秀法官助理,为法院储备好法官队伍的后备力量,进一步解决“法官队伍紧缺”的问题。

 

蛟河法院的审判辅助集约化改革,是蛟河法院实现“公平与效率”工作目标、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蛟河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审判辅助集约化改革,推动审判辅助事务与审判主业的双向联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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