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2022年起,吉林高院在为期两年的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基础上,部署全省法院接续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两年来,吉林高院坚持把“顶层设计引路,基层创新探路”作为推进提升行动的路径方法,谋划开展了“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各地法院以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灵活的制度创新举措,打造了一批“切口小、落点准、见效快”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切实解决了一批企业和群众身边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创新创造活力,推进固化定型工作成果,我们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整理编辑,在公众号分期刊发展示。
案例11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三位一体”司法释明跨域服务新模式
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构建金融纠纷全流程标准化办案模式
通化辉南县人民法院推出“背包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白城洮南市人民法院打造金融E审平台加速金融案件数字化审理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构建法税新机制
2022年9月以来,通化中院坚持以司法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组织两级法院成立“司法释明服务中心”,创新打造了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疏导三位一体全流程司法释明服务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跨区域、全流程司法释明服务。
诉前,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到司法释明中心进行诉前咨询。司法释明中心向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途径、诉讼程序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并引导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对于无法调解处理的,提前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参与诉讼。诉中,司法释明中心通过协助法官为当事人提供类案检索、法律咨询等辅导,最大限度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在诉中调解、达成和解,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后续程序环节,为当事人服判息诉打下基础。诉后,制定《关于严格规范判后释明、答疑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当事人有上诉或者明确表示上诉的案件,承办人或者合议庭成员必须进行判后释明。判后释明过程录音录像、附卷备查,当事人上诉后,同步移送。当事人对法官判后释明仍不满意的,可以到司法释明中心选择智库专家进行释明,司法智库由全市的部分法官、律师、学者、专业调解员、人大代表、心理专家等组成。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人员为自己释明答疑。通过智库专家释明、专职人员情绪疏导、法治宣传等综合措施,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正确认识裁判结果、正确对待司法强制措施,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信服,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减少上诉、申诉、申请执行、信访等案件的产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全市法院答疑、释明工作取得阶段成效。截至今年10月末,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45%,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均值0.83个百分点。
案例12
构建金融纠纷全流程标准化办案模式
今年以来,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根据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特点,主动发掘金融案件审理中普遍存在的“堵点”,结合“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创新实施全流程标准化办案模式,为金融纠纷调处提供“最优方案”。
一是立案标准化。制作了金融案件《立案指引》,告知金融案件分类标准,并据此明确金融机构申请立案所需材料,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法律关系、诉讼请求、证据类型等案件要素对案件进行初步分类并提供相应立案材料,实现立案材料标准化。二是分流标准化。根据辖区内金融类案件的实际情况,研究制作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要素表》,以表格方式将案件实体与程序等问题要素进行标准化分类,由原、被告双方针对要素表上的问题进行回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回答,对双方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进行化解,或通过速裁快审15日内高效解纷。对案件争议较大或办案人员认为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的案件,依法立案,适用相应程序进行审理。三是庭审标准化。开庭前,办案人员根据要素表核对双方当事人证据,梳理案件信息,总结审判要素,并制作标准化庭审提纲。承办法官依据提纲以及要素式标准裁判文书模板,厘清审判思路、形成要素式标准裁判文书,结合庭审情况,实现当庭宣判。四是审判辅助标准化。优化金融类案件审理流程,细化收案分案、排期送达、开庭审理、结案报结等各节点步骤要求和处理时限,并形成相应工作标准,通过立案审查组、送达生效组、文书报结组、案卷归档组等审判辅助工作小组,集约化标准化完成审判辅助事务。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适用集中送达平台、录音录像庭审记录等,最大限度合并同类项,减少重复、集中规模,使有限资源集中使用,实现涉金融审判质效可视化。
标准化办案方式推行以来,快大茂法庭新收金融类案件 206 件,大部分案件实现当天立案、集中开庭、批量处理、判后即结,案件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案例13
推出“背包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近年来,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辉南县人民法院结合样子哨人民法庭辖区内山区较多、特殊群众出行不便等实际情况,推出“背包法庭”,充分发挥“一背就走”的灵活性、机动性、便利性优势,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
为规范“背包法庭”工作,辉南法院研究制定《样子哨人民法庭“背包法庭”司法服务工作标准》。“背包法庭”实行两名法官“排班”方式。法官将笔记本电脑、案卷材料、笔录纸、桌牌、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等装进背包,深入法庭下辖四个乡镇,开展指导人民调解、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案后回访以及法治宣传咨询等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其优势特点,升级巡回法庭原有的固定审判点、固定程序模式,依据当事人现实困难、案件偶发性等因素,以“不拘形式,便捷程序”为原则,简化程序快速解纷,为辖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司法服务。二是坚持定期下沉村屯,不定地点上门入户,采用“调解、审判+现场答疑”的方式,为案件当事人及到场群众定分止争、答疑解惑。对走访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纠纷,现场能够化解给予现场解决,无法现场解决的,当面做好解释工作,约定时间给予答复,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案件,通过庭前入户沟通,推动实现无需庭审即可完成调解。对一些复杂案件明确争议焦点后,通过简化审理程序入户开庭审理。三是依托样子哨镇太平沟村这一吉林省千村示范村、生态村、十佳美丽乡村定位,密切与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联系,运用智慧乡村等平台,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无讼村屯”创建工作。四是结合三角龙湾景区群山环绕的地理特征,针对当事人行程匆忙、证据不固定等特点,大力开展景区旅游巡回审判,以调解处理为主要手段,灵活机动地处理涉旅游矛盾纠纷。
一年来,“背包法庭”开展走访110余次,入户普法60余户,调解、审判案件近40件。法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4天,调撤率上升5.15个百分点,呈现出审判质效全面提升良好局面。
案例14
打造金融E审平台 推动金融案件数字化审理
今年下半年以来,洮南市法院瞄准金融企业深层次司法需求,以“互联网+速裁”思维,打造金融E审平台,全流程加速金融案件数字化审理,为当事人提供全新的快速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和路径,实现了诉讼服务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网下、实体与网络的立体衔接,将传统庭审由线下转到线上、线下协同推进,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
洮南法院针对金融类案件多发这一工作实际,专门成立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金融不良资产治理领导小组,牵头推进金融E审平台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为确保平台便捷实用,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辖区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头部金融企业,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对平台一键立案、分案排期、集约送达、集中联审等功能进行调整优化。提示辖区银行、担保公司等在新签订金融合同时对送达地址、电子送达方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等进行约定,为金融企业批量化诉讼奠定基础。金融E审平台运行以来,为快速审理金融类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搭建法院与企业的定向诉讼渠道,实现金融类案件与其他案件分道运行。洮南联社、惠民银行等10余家金融企业已完成端口接入。二是借助信息智能分析、要素智能筛选等功能,根据指令抓取相关起诉信息,自动生成要素式起诉书等全类型文书模板,并固定各类送达回证,减少诉讼企业往返法院、材料移交等事务90%以上。对企业上传的起诉材料要素点进行自动化校验,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判断,法官在审核后进行一键批量立案。三是依托平台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及确认、网上联审等功能,法官可进行批量案件在线庭审和裁判文书智能生成,有效减少法官和辅助人员工作量。四是通过智能归档分类、自动排版等功能,同步生成规范卷宗材料,金融类案件审理只需进行立案、报结两次回写,即可实现案件信息导入、节点材料补充和卷宗一键归档,减少法官补录信息、卷宗整理等事务性工作40%以上。五是推进集约送达E中心实体化运行,诉讼文书实现异地打印、封装及同城送达,邮寄送达时间缩短5至8天。引入智能外呼功能,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批量自动外呼和短信发送。截至目前,电话送达121次,接通82次,短信送达175次,短信链接查看89次。六是连接E调解云平台,广泛吸纳金融业协会等3个调解组织20余人加入,建立由当事人、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等组成的微信群,及时解决当事人诉讼相关问题。七是规范平台运行规则,研究制定金融类案件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工作细则,明确金融类案件由法官独任审理、民事审判团队承接兜底的分流原则,突出金融类案件的全部剥离、集中审理。
依托金融E审平台,洮南法院从重构底层逻辑、完善顶层设计和夯实技术能力等多方面入手,全力推进金融类案件诉源治理、数字化建设、多元化解。截至目前,金融类案件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和数字化办理,案件审理周期压缩至15天以内,拉动全院结案率增幅10%以上,平均审判周期减少33天。辖区某银行大量金融借款案件,主审法官借助该平台一上午即完成100余件案件的庭审工作,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达95%以上。
案例15
深化府院联动 构建法税新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加大与抚松县税务局沟通协调力度,创新构建府院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法院+税务”联动机制,通过强化协同执行、优化切实解决执行难外部治理格局,积极回应辖区企业新需求、新期待。
一是及时向抚松县税务局报送不动产处置信息,并在拍卖公告中公示税费信息,有效避免了因纳税义务不清产生涉税纠纷,增加了司法拍卖不动产税负的透明度。二是充分共享房产评估相关价格信息,为法拍房起拍评估价提供参考依据,有效缩短了近一个月的评估周期,平均节省了约10%的评估费用。三是对法拍房税费缴纳方式加以明确,卖方承担税费时由法院直接从拍卖款中划缴,也可以由买方先行垫付后凭抚松县税务局开具的完税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进行代垫税费结算,当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开具发票或申请代开发票时,买受人可以持《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完税(费)凭证向抚松县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通过协同执行机制,有效解决了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税费入库难、发票取得难等老大难问题。四是及时向抚松县税务局通报案件执行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欠税情形时,由抚松县税务局及时下达催缴文书,并向法院提交其欠税的明细资料,方便法院在司法执行程序中行使税款优先分配权,有效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为确保沟通协调及时,双方专门成立了微信联络小队,指定专门联络人员进行联络,每月定期召开联动工作会议,就案件协作、执行联动等工作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共同破解工作难题。
“法院+税务”联动机制运行以来,抚松县林区基层法院共启动不动产司法拍卖程序扣除税款25笔,涉及拍卖成交金额546万元,入库税款40万元。同时,整体拍卖流程的平均办理时间也压缩了70%以上,取得完税凭证后,2至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办理,形成了司法拍卖更高效、业务办理更便捷、买受人权益更有保障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