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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法院“三项前置”助力审判执行提档增速
作者:龙潭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03 17:11:2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以来,龙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效益与效率”这一目标,在诉讼前端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将财产保全、鉴定评估、送达地址确认、公告送达、执行通知等事项尽量前置,着力打造审判执行“快行道”。截至目前,龙潭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排名位于吉林地区第3位,实现了“提档增速”。

将地址确认前置,缩短办案周期。龙潭法院利用自身诉源治理固有优势,将调解员与送达人员“一对一”结对分组。调解员在调解案件时若发现该案件的被告无法联系,当即与所对应的送达人员对接,由二人共同对该当事人的婚姻、房产进行摸排,对可能居住的社区走访调查,同时向当事人邮寄《诉前调解通知书》,如当事人主动联系法院,则引导其填写地址确认表,并尝试开展调解解决纠纷。同时,龙潭法院积极推行多措并举“并列式”送达模式,与公安交警支队订立框架合作协议,达成有关纠纷案件当事人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确认等共识,邮政公司派驻人员到法院窗口参与工作,推动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共同推进,有效压降送达流程所需时间。2023年以来,龙潭法院道交纠纷直接送达累计74件,法院专递送达34件,公告送达6件,为审判团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将鉴定评估前置,助力定纷止争。龙潭法院专设一名退休法官,针对可能涉及鉴定的案件,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侵权类案件进行专项诉前调解。通过诉前鉴定,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确定责任分配,也为调解不成后进入审判程序提供先导作用。同时专设一名法官助理负责组织诉前听证、锁定鉴定材料,达到当天听证、当天抽签的效果,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只跑一次”,大大缩短了法院的平均审理周期。2023年以来,龙潭法院共在诉前委托鉴定20件,出具鉴定报告后调解成功11件。

将执行环节前置,快速兑现权益。一方面,积极贯彻省院“积极探索和实践执行通知前置”的工作要求,针对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内容的案件,在裁判文书中增加执行通知内容,审判文书送达即视为执行通知及财产报告令送达,减少了执行文书送达环节,有效缩短了执行案件用时。另一方面,龙潭法院推行诉前财产保全工作,通过在立案庭放置普法展板、张贴便民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立案法官指导等等多种方式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选择诉前财产保全,扩大诉前财产保全适用范围,提升了案件执行质效。截至目前,龙潭法院执行考核指标位于全省第8位,较去年同期有了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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