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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校园欺凌 青春与法同行
作者:民三庭 相思琦  发布时间:2023-10-31 16:24:2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徐家新院长来吉林调研时提出的预防性司法理念,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处处长石刚、民三庭副庭长李亚妮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吉林市第十八中学,为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宣讲课。

 

本次宣讲以“抵制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通过短片放映、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表现形式、特征及其法律后果等,教育同学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鼓励同学们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学法守法用法,对校园欺凌说“不”。

这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法治宣讲课,得到了吉林市第十八中学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抵制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

 

在今后工作中,吉林中院将持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实行“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化、常态化,从源头上减少校园犯罪案件的发生,护航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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