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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建设再深化 为财产续控与处置“定闹钟”
作者:船营法院 宋承泽  发布时间:2023-10-11 16:07:38 打印 字号: | |

在办理保全和执行案件过程中,查冻扣财产种类繁多,时间尺度不一,为保持准时做好财产续控与处置工作,保证当事人权益得到最优维护,船营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调研,力求找到一种新的工作方式解决这一普遍困境。

船营法院指挥中心与技术公司建立联系,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对续封续冻和财产处置的监管。指挥中心独立设计、研发,再交付技术公司制作,镶嵌在法院内网运行的智慧监管平台成功上线,船营法院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这是智慧法院建设在船营法院执行领域的首次自主式深度探索。

 

亮点一:高效率

该系统上线后,仅需要录入案件基本信息、财产信息及控制的起始时间合计四项内容,默认设计在临期前45天、30天、15天、5天,会自动向承办人和当事人进行“系统弹窗+手机短信”提醒,相较于以前传统工作方式,不仅高效率引导当事人完成执行工作相关流程,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又精准及时完成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亮点二:全覆盖

区别于传统(RPA)自动化技术,通过抓取“总对总”线上银行账户冻结审批时间点进行预警的单一提醒模式,本系统可以实现线上线下银行账户、不动产、公积金、收益性保险等全面覆盖式提醒。此外,对所涉及到的各类财产,可以以财产类别制表、以控制次数制表等,形成大数据,有利于强化对执行财产的全面管控和统计,为今后调研做基础数据方面的准备。

 

亮点三:易监管

对需要处置的财产,按照默认时间超期1天、3天、5天进行手机短信和弹窗提醒。例如,标的物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会提醒告知及时发起第二次拍卖。对终本后长期续封续冻而不处置的问题,在平台增加“是否为终本后有财产”案件。执行局局长的系统账户增加“督办”功能,可以调取此类财产进行查阅,并通过手机短信和系统弹窗方式要求承办人回馈不处置原因,同时系统内形成执行日记,避免案件被弃管。该系统镶嵌在法院内网中,由负责内网信息安全的技术公司制造,享受与审判执行系统同等的加密和防火墙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安全性和隐私性。

 

智慧监管平台的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后,船营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探索信息化辅助办案新方法、新手段,手持科技利剑,攻克执行难题。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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