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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3-08-18 15:44:27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政策明、措施实、效果好。目前,已经实现对超三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动态清零,对超一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监管,持续推进审判效率提升。

压实案件包保责任,常态开展督导调度。制定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强化对长期未结案件、久押不决案件动态台账管理,建立“一案一策”的化解方案,由院领导对案件进行包案督导和常态调度。要求全市法院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列入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任务“亲自管、直接抓、重点推”,形成“院长牵头抓总、分管院领导负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承办人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模式。审判管理部门持续加强调度督导工作,做好长期未结案件督导调度,对审限不足一个月的案件加强提示预警,从源头防止“边清边积”现象。

加强案件成因分析,完善流程管理措施。主动到基层法院实地召开座谈进行调研,认真了解长期未结案件形成原因,提出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的建议措施。工作中,推进能动司法,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工作要求,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推进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常态落实,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集体研究,把脉会诊,进一步厘清办案思路;完善司法鉴定、涉外案件送达等管理流程,全面压缩办案时长,防止程序“空转”;建立全流程网上办案模式,主动将长期未结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由院庭长加强对流程节点的管控,发挥线上监管作用;全面落实案件审限管理规定,规范审限变更申请和审批程序。

建立监管常态机制,提升审判指标质效。完善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审理的常态监管机制,实现“周通报、月调度、季度分析、半年总结”的督导模式开展动态管理,注重在案件评查环节,对延长、扣除审限情况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进行复检,严控无故超审限问题。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纳入绩效考核,对存在的人为拖延办案、督办案件未在期限内审结等问题进行倒查,对相关责任制依法依规进行追责,进一步规范裁判尺度标准,建立类案检索制度和信访风险防控制度,防范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引发重大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吉林中院平均审理天数、法官人均结案数等办案效率指标均有提升。

截至8月上旬,吉林中院已制发6期专项通报,对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进行调度督导,并形成《吉林地区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调研情况报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有效解决对策。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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