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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邻争抢“一根垄” 法官倾情促和解
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18 15:43:08 打印 字号: | |

“我的垄少了一根,邻居们的却多了,他们多种我的地好几年了还不承认,法官,你快给我评评理!”一位老大爷激动地拉着法官的手说道。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屯邻之间因“一根垄”引发的纠纷。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同村邻里乡亲关系,为了不伤及几家情谊,秉着“调解优先、以调促和”原则,综合运用“法庭+司法所+村委会”三调联动模式,组织几方当事人共同进行调解。

东侧邻居王某说道:“我多出来的垄是因为前年改种黄豆,自己分出来的,我可没种他的地。”西侧邻居李某说道:“我们两家的地中间有石头做记号,我从来没越过界。”几人各执一词,一时僵持不下。通过当事人和村委会对事件起因经过的描述,办案法官心中有了数。原来,邻居三家的地挨在一起,主诉大爷的地位于中间,农村种地打垄顺序的规矩是上翻一年、下翻一年。但是几年前,村里发现由于地势、种地习惯等多种原因,导致耕种土地整体平移,长此以往会导致边缘地块面积变小,故经过村委会讨论决定打垄顺序变为上翻两年,下翻一年。邻居王某认为这样做违背了种地的规矩,便没有按照村里的决定打垄,还是上翻一年、下翻一年,正是这一上一下的做法导致老大爷的一根垄“不翼而飞”。

办案法官以维系乡情乡谊、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向当事人讲政策、说情理、摆事实、举案例,劝解双方冷静对待、换位思考。经办案法官、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均心悦诚服,决定各退一步,邻居王某赠送老大爷一根垄。从明年开始,三家以石为界继续耕种,该起纠纷就此了结。

近年来,蛟河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此案中的“一根垄”土地权属纠纷成功化解,便是蛟河法院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一个缩影。接下来,蛟河法院将持续发挥人民法庭深耕基层、就地化解的优势,不断深入基层、准确把握群众诉求、积极倾听群众呼声,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强、幸福感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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