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特邀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调解组织,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3年3月,驾驶人李某驾驶车辆在吉林市高新区兴隆街某处时,与马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受损,交管部门认定由李某承担全部责任。马某认为自己的车是运营车辆,李某还需赔偿额外营运损失,但双方就营运损失具体数额无法达成一致,遂由马某诉至吉林高新法院。
受理案件后,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将案件委托由经验丰富的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在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根据多年交通事故鉴定评估业务经验向被告李某释明,依法从事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
本案事故发生后,车辆受损状况确实造成马某无法正常进行车辆运营,误工费等赔偿项目合法有据。同时,调解委员还对赔偿比例、赔偿项目的合理性进行针对性说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诉前调解意见并申请司法确认,为该协议履行装上一道法律“安全阀”。
接下来,吉林高新法院将持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道交纠纷化解模式,不断“解锁”更多高效解纷新模式,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优化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矛盾纠纷诉源化解、多元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盼、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