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民种点地不容易,粮食公司还一直拖欠我们的卖粮款。感谢法官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真是给我们老百姓办了大好事!”在桦甸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中心,王某等三名申请人代表连连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某粮食公司于2019年初在某村村民处收购玉米,却一直未支付玉米款,之后在该村镇附近又接连赊欠几十户村民玉米款。经多次索要未果后,村民将其诉至法院。经过庭审,村民胜诉,但粮食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一系列查控,发现该粮食公司院内存放着一批之前收购的玉米尚未进行售卖,于是迅速出动对这批粮食予以查封,同时与粮食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不好,没有偿还能力。
执行法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粮食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在多番耐心释法说理后,负责人最终同意法院变卖存放在其公司院内的玉米用于偿还欠款,并由法院在公告栏张贴变卖时间。执行当天,现场村民井然有序,自觉排成长队,配合法院工作。在执行法官与村民共同努力下,玉米全部变卖,村民们顺利拿到款项。
接下来,桦甸法院将继续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执行工作的行动指南,以春风化雨的执行态度、稳中求进的执行速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用执行力量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