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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3-05-25 10:05:29 打印 字号: | |

按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法院第一届“十佳青年法官”评选工作方案》要求,吉林中院政治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共有22名候选对象参加评选。经党组研究决定,评选结果如下:

一、全市法院第一届“十佳青年法官”

付婷婷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李  杨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一级法官

张鸿鹏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安  巍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马琳琳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周梁玉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一级法官

陈  卓  永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

许  玲  磐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谷俐利  舒兰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张文亮  桦甸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二、全市法院第一届“十佳青年法官”提名奖

于福超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一级法官

刘  静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李亚妮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马全伟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法官

邵  冰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

祝  佳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一级法官

吴志奇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一级法官

王志刚  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张海军  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张  岩  蛟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侯  洋  舒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王红波  桦甸市人民法院八道河子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公示期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通讯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5号(132013)

举报电话:0432-63070945/406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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