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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助春耕】源起“半根垄” 执行化纠纷
作者:​高新法院 汤丝焱  发布时间:2023-05-11 15:26: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屯邻之间因“半根垄”而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效化解邻里纠纷,以司法之力护春耕、促生产。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赵某某两家耕地相邻,土地的交界处有一条共用垄,本来共用垄的使用是有约定的,即今年相邻一方耕种时占用对方半条垄,第二年对方耕种时占相邻一方半条垄,交替耕种,当地人把这个耕种模式约定俗成为“吃瓣”。按照约定2017年、2019年、2021年,“吃瓣”垄应该由原告耕种。但在2017年春耕前,被告在自家土地上建大棚,除“吃瓣”垄外,为原告预留了半条垄,便于其耕种。然而预留的土地实际上并不能满足农机进行耕种的条件,导致原告无法耕种“吃瓣”垄,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王某某诉至法庭,经法官审理判决,被告赵某某将自建大棚妨碍原告耕种的部分予以拆除,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赵某某并未如约拆除,王某某遂向高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本案系乡邻之间的纠纷,眼下也正值春耕时节,为避免邻里关系恶化,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执行法官以调解优先的原则,用群众听得懂的乡音,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经过法官劝导,原、被告态度逐渐缓和,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自家大棚占用原告耕种部分恢复原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邻里纠纷的案件得以顺利圆满执结。

半垄纠纷小事不可小视 。高新法院坚持把一桩桩小事办实,把一件件实事办好,把点滴小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以实际行动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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