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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春耕| 三方联动化纠纷 现场交接助春耕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23-05-06 16:01:1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设身处地为我着想,解决了我的头等大事儿!”在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二道河村,农民郝某高兴地开着拖拉机,把种子、化肥拉回家。

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人民法庭通过“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员+司法所”三方联动联调,上门化解一起涉农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成功将纠纷化解于春耕之前。

原来,早在2014年,郝某的丈夫与同村刘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刘某借款3.3万元。合同约定,郝某一家以自家承包的3亩耕地经营权(作价每亩600元)作为还债方式,还债期限从2015年至2029年。

“我家里也有困难,所以才想提前还钱,把地拿回来。”郝某说。郝某的丈夫去世后,考虑到抚养子女的需要,郝某想以提前偿还剩余借款的方式终止借款合同,将耕地经营权收回到自己手中。

在征得借款人刘某同意的过程中,双方就还款方式变更以及还款额发生了争执。经村委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后,联系网格法官,乌拉街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

承办法官夏广军考虑到春耕临近的实际情况,对此案极为关注,为了及时、高效化解此案,夏广军实地踏查土地,发现涉案土地实为4.7亩,同时了解到刘某已经年迈,继续耕种也的确力不从心。但刘某表示:“我已经买完种子化肥了,不继续种地我也有损失啊!”

法官由此找到了案件调节的突破口。经过乌拉街法庭法官夏广军、法官助理李海聪、诉前调解员王海的多轮“面对面”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完成钱款交付,种子、化肥交接,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没想到法官和调解员这么亲切没有架子,都是为我们好,做人做事儿公平,我才同意调解。”当事人刘某对承办法官、调解员表示深深的谢意。

在春耕的黄金时节,乌拉街法庭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动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下沉司法力量,依托83个线下网格、5处“法官说法工作室”、4个无讼村屯以及巡回审判、网上调解平台等手段不断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庭创新联合乡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建立“一庭两所一办”的横向网格机制,将矛盾纠纷抓早、抓细、抓实,用实际行动将“公平与正义”送到田间地头,将“幸福、满意”印在农民心里。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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