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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3-04-20 09:09:11 打印 字号: | |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全市法院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推荐结果如下:

一、拟推荐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二、拟推荐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党员干警类)

马琳琳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三、拟推荐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专、兼职党务干部类)

孙海波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公示期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5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通讯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5号(132013)

举报电话:0432-63070943/406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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