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决策部署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整治“软弱涣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全力推动法院干部作风大转变大提升。吉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研究,从该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
为认真抓好《实施意见》在全市法院落地落实,李永秋院长在会上强调,一要在抓好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在实现学习成果转化上见实效。本次《实施意见》学习传达会后,全体院级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以上率下,持续深入抓好学习。同时运用“五化”工作法,建立清单台帐,逐项抓好落实。注重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设计开展自选动作,确保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二要聚焦整治软弱涣散,在推进作风建设上出实招。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作风问题,推动形成浓厚干事氛围。要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严格对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十项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对标对表抓整改上用实劲。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把问题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体院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进行查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抓好后续整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吉林中院在家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