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案件裁判质量,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设。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直击痛点和堵点,坚持文书上网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多措并举改进管理方式,有效提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实际效果。
及时解决部分执行文书上网不及时问题。吉林中院完善执行案件文书上网工作监管措施,重新梳理执行案件裁判文书上网流程,要求执行法官每月对文书上网情况进行自查,尤其是对已经结案的未上网文书进行有效监管,并提交上网文书电子版统一上网。进一步压实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工作职责,发挥庭长主动监管作用,全面落实拟公开文书风险评估、低级错误筛查,将文书公开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管理,推进文书及时上网。
实行基层法院文书上网工作提级管理。为主动加强对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常态化监管,吉林中院调度基层法院主动上报已结案件裁判文书“未标记”和“未审批”情况,并将此数据作为参考基数,与年度裁判文书“双百核查”明细台账对照核实。在每月月底前向基层法院发出文书上网工作提示,在下月初通报文书上网率指标完成情况,持续推进文书上网工作监管的常态化,有效解决文书上网工作中存在的突击上网、上网不及时等情形。
加强上网裁判文书内容质量监督管理。吉林中院在常态监管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基础上,根据文书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监管力度。在每月通报内容中增加裁判文书开展智能纠错和低级错误筛查、文书因不合规被系统拦截次数,以及公开文书因错误、瑕疵被撤回、修改情况等。借助第三方科技公司,对上网公开裁判文书质量进行全面筛查,并监管错误、瑕疵文书修正情况。
下一步,吉林中院将继续拓宽司法活动外部制约和监督,实时排查并解决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存在的上网不及时、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通过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