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法院以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为目标,采取多种方式高效执行,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王某与李某系亲属关系,李某向王某借款,双方约定还款期限,若李某未按约定还款按违约金每日100元给付,约定到期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因父亲生病急需用钱,多次向李某索要无果,故起诉至桦甸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一系列查控,发现李某的网络账户和银行卡里并没有存款,并且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为破解线上查控无财产的僵局,执行法官和法官助理遂将工作重心转移至线下进行查人找物,仍未查找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随即到李某户籍所在地了解情况,通过与当地村委会书记沟通,法官找到李某的父母家,遇见了正在家里干活的李某。
李某态度强硬,声称自己没有钱,拒不还钱。执行法官一方面做其家人思想工作,一方面向李某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尤其是会对其子女在求学就业等方面都会造成影响,并耐心和李某沟通,李某与王某本为亲属关系,王某在李某最困难的时候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如今王某父亲生病,想要回自己的钱,李某却不接电话、不还钱,这于情于法都是行不通的。李某最终羞愧地表示自己的做法实属不妥,并表示现在确实没有钱,这几天卖完玉米就还钱。执行法官遂对李某的玉米进行查封,要求卖玉米的时候通知执行法官。半个月后,李某拿着卖粮款来到法院,向王某诚恳道歉,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把借款本息现金交到王某的手上。
此次执行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桦甸法院将一如既往保持高压执行态势,不畏艰难,勇往直前,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