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吉林法院2022年度执行工作典型案例》,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迟某某等11人诉金某某居间合同执行案”入选。
迟某某等11人为吉林省永吉县相邻村镇的村民,金某某为吉林某就业局干部,利用其职务之便,联络相关部门,准备为迟某某等11人办理出国务工,迟某某等村民与金某某签订居间合同,并支付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数万元。但金某某在收取费用后,并未为迟某某等人办理出国手续。迟某某等人将金某某诉至高新法院,法院判决金某某偿还迟某某居间服务费用数万元。判决生效后,金某某并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金某某的财产线索,通过社保信息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金某某已退休,于是立即实施扣留退休工资措施,然而金某某已数十月未领工资,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金某某已出国。在公安技术部门的协助下,执行干警联系到金某某在长春工作的大女儿,了解到金某某退休后便出境至韩国居住打工,近日离世,其家属均对金某某欠农民钱款一事知悉,金某某在离世前也曾表示,最大的遗憾是没有能够清偿农民的血汗钱,但家属却不知如何能够帮助金某某完成遗愿,也不知道如何配合法院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金某某可以领取的退休工资为其遗产,分配后才能决定本案如何执行,全部继承人表示放弃对金某某退休工资的继承。执行干警通过联系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及继承人,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后,将金某某养老金成功划扣到账。为了不耽误村民开展春耕生产,执行干警积极协调财务人员,及时将执行款发放到迟某某等人手中。
高新法院克服重重困难,将案款及时发放到迟某某等村民手中,保障他们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既有细致认真的查控措施,又有司法为民的朴素情怀。下一步,高新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履行人民法院的使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党和政府保障春耕生产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