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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失火赔偿引纠纷 法院调解送来及时雨
作者:​高新法院 郭林叶 韩冬  发布时间:2022-09-26 16:25:59 打印 字号: | |

“这次多亏了法官,帮助我们心平气和地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挽回损失,真是太感谢了!”明某激动地说道。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办案法官以专业的职业素养和执着与耐心,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2021年6月,原告明某作为租户向被告贾某租赁一处店面做美甲生意。2022年3月,该房屋突发火灾,致使明某经营的商铺财物不同程度毁损,店铺不得不重新装修,延迟开业。后经查明,此次房屋失火系房屋内空调年久失修起火所引起。双方就此次火灾给明某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数额多次协商无果,明某遂将房东贾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贾某称,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对店内的装饰进行了清洗,对于部分物品确认无法恢复原状,同意赔偿一部分费用,但原告“狮子大开口”让其无法接受;而原告则认为,此次火灾不仅对店铺内物品有损毁,后续店铺重新装修、商品重新采购等都严重影响生意,索要赔偿合情合理。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考虑到双方损失严重,办案法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从而减少损失。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以赔偿分歧作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从法律及情感的角度上阐明利弊关系,并适时推荐合理的调解方案。双方情绪有所缓和,逐渐开始换位思考,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贾某当场将赔偿金一次性给付原告明某。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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