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尤其在村民之间,一家有困难全村帮助的事例不胜枚举,但有时邻里之间矛盾不能及时解决,就会打乱日常生活,甚至日积久累更会激化矛盾。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
关某与刘某系同村村民,今年年初,关某发现自家土地一根垄被刘某翻种了,随后找到刘某,要求刘某返还。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刘桂玲发现此案涉及农村土地,应该先去现场踏查。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村社负责人都在场的情况下现场丈量土地,确定了双方的土地垄数。
9月的玉米已经长到一人多高,在玉米地里进行丈量难度大,在司法所、社长、综合治理委员共同见证下,刘桂玲法官一根垄一根垄数,数好垄数,计算好长度,发现关某的土地并不缺垄,于是当场形成了踏查笔录,双方当事人及见证人核对笔录无误后均签字予以确认。后关某来到法院撤诉,案结事了。
见到双方争议得以化解,刘桂玲法官也如释重负:“农村村民间产生纠纷后,应该本着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去解决,尤其是涉及土地的案子,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根垄看似事小,实则事关两家人饭碗大事,必须全力以赴办理,这样的结果才能让双方当事人都发自内心的接受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