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吉高法明传〔2022〕104号)要求,现对吉林地区拟推荐候选对象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永吉县人民法院为全国优秀法院候选对象
永吉县人民法院现有正式干警92人,其中党组8人,员额法官36人,内设机构8个,基层法庭3个,另设有司法警察大队和中共永吉县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年均审、执结案件5000件左右。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各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坚持能动司法,创一流法治环境。在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在前、干在先,紧贴大局服务担当。聚焦主责主业,争一流司法业绩。新党组实现由单一管理向全方位管理的转化,实行“三个一”工作考评机制。2021年,审判、执行质效分别有5和7次位列全省法院第一。牢记初心使命,树一流群众口碑。快立快审快执办案,在窗口打造“五位一体”诉讼平台,全力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锤炼过硬作风,建一流法院队伍。把党建作为队伍建设核心工程,突出“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严管厚爱。队伍六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曾获得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所属岔路河人民法庭曾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二、拟推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付婷婷同志为全国优秀法官候选对象
付婷婷,女,汉族,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一级法官。付婷婷同志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负责吉林地区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成效凸显,全面实现吉林地区家事审判专业化,地区硬件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指导全地区法院建立家事调查官、离婚冷静期、心理咨询、人身保护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等制度并督促落实;构建多元调解机制,全面推进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的实施。2019年4月至8月受院党组指派,付婷婷同志到丰满法院专项督导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取得突出成效。2017年、2018年、2020年付婷婷同志审结案件数、调撤率均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位。2018年至2020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77件,调撤240件,调撤率50.31%,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1.6天。付婷婷同志担任家事案件专审法官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共审理二审家事案件619件,其中调撤375件,调撤率达60.58%,家事案件审理社会效果凸显。因工作突出付婷婷同志获得省、市多项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曾荣获全省法院最美法官干警,吉林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吉林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吉林市“十佳机关公务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档次。
三、拟推荐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秀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陈宇和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浚淇等3名同志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
张秀云,女,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省桦甸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1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工作期间,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十佳法官”“人民群众满意法官”等荣誉称号。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张秀云同志参与审理各类案件数千件,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后,她带领全庭干警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局面,每年都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突出贡献。张秀云作为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主任,主持制定了桦甸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她的带领下,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021年荣获全国扫黑除恶先进集体。2022年1月张秀云同志被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陈宇,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他在2019年全程参与并承担了部分特赦案件的审理工作,全部按照要求审理终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为全面了解、掌握地区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统一地区暂予监外执行审判标准,深入到辖区十个基层院进行走访督导,逐案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情况,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坚决收监执行。积极创新举措,将民事赔偿与认定报请减刑的罪犯是否认罪悔罪统筹考虑。积极促进罪犯向被害人及家属给付赔偿,坚持代偏远地区被害人及家属收缴罪犯缴纳的赔偿款。在全国政法干警教育整顿活动中,没有当事人上访告状,也没有案件被纠错,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审判,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2018和2019年连续两年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嘉奖,2020年因特赦实施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赵浚淇,男,汉族,1988年3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丰满区政协委员。他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立足岗位公正司法,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注重团队建设,圆满执行涉军腾迁大案;创新工作方法,从智慧法院建设出发,综合治理执行难;加强执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和社会效果;坚决杜绝新访,全力化解旧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廉政建设,全力打造阳光执行。2017年至今,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4635件,结案率99.21%,执行回款4.6亿余元。带领执行局圆满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在历年历次的执行质效考核中始终名列全省前3名。2017至2019年,他连续三年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嘉奖;2020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办案能手。
从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拨打以下电话向纪检部门、政治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中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432-63070406
中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432-63070945
省高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431-88556656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