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萍楠,现任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吉林市妇联评为吉林市三八红旗手,2021年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调解能手”称号。
不断探索 把调解贯穿办案始终
2018年至2020年,于萍楠同志担任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庭长职务。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凭借多年来积累的审判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审判思路,顺利完成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任务。三年来共审理各类家事案件812件,结案率99.38%,调撤率75.59%。为我市婚姻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爱岗敬业 把尽责做为职业操守
于萍楠同志深知,家事纠纷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具有复杂性、隐秘性。所以调解必然是家事纠纷处理的第一选择,面对形形色色的家事纠纷,她总能以女性特有的细致、温情,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和诉求,尽最大努力和平稳妥解决家事纠纷。
加强学习,把知识作为办案基础
家事纠纷对调解的技巧性要求较高,需要具备专业调解知识和调解能力。于萍楠主动购买心理学相关书籍,进行自学,在必要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针对不同案情,于萍楠实行不同的调解方式和方法。当事人间沟通不畅的,就给当事人制造机会,进行面对面现场调解;当事人矛盾易激化的,实行背对背的单独调解;判断双方属于冲动型的离婚案件,就实行冷处理的方法,调解效果居全院前列……同时她还在调解过程中融入中华传统美德的教育,潜移默化的感化当事人,用亲情化解矛盾。
心系群众,把奉献作为职业修养
三年来,于萍楠同志每年平均审结家事纠纷案件269件,连续数小时的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无数次深入浅出的明法析理,不厌其烦的组织调解。她的身影经常出现在田间地头、边远乡村,有时顶风冒雪中,有时烈日炎炎下,脚步遍及全市、郊区和农村,但她始终保持着极高的工作热情。她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源于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源于对法官这份职业的责任,源于对人民群众最质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