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新,男,1968年8月出生,现任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审判长;自2009年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1年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称号。
从1994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王全新法官就一直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工作,多年以来,他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受同志们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勤勉敬业 真心实意为企业解困纾难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他注重情与法的梳理,在审理一起涉及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时候,原告某水泥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近些年效益不好,出售的水泥不能得到及时回款,使该企业运营艰难。由于此案标的比较大,且往来款数额不清,王法官在接到此案后,立即与被告方进行电话沟通,讲明某水泥公司现状,要求及时与某水泥公司进行对账。经过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被告主动与某水泥公司进行核对往来款。在双方共同确认欠款数额的情况下,申请法院调解,王全新及时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了调解结案,不但提高了审判质量效率,同时也减轻了企业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深入群众 践行一名法官的社会责任
在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王全新法官也积极参与社区普法等活动。2021年9月,王全新法官走进永胜社区和爱华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中大家就工作、生活中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王全新都一一进行了解答,深入浅出地用社会上的热点事件带入,用通俗的语言释明其中的法律关系,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在场群众纷纷表示“法官给我们普法,解答了心中的疑惑,感觉时间过得太快,还没听够呢”。这种深入基层的普法活动,王全新每次都要提前精心准备,细致全面地为群众做好普法服务。
廉洁自律 做正直朴素的政法干警
法律是公正的,但若掺和进了感情因素,法律的天平就会倾斜。作为法官,王全新深知“清正廉洁”这四个字的深刻内涵。在法院工作的近三十年来,他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也约束家人,不为私利而违法,不为人情所累,做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忠于原则的人民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