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明,男,现磐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获得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共磐石市委组织部的嘉奖。
梁思明在工作中不断坚持学习法律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在处理各种复杂疑难案件中能做到思路清晰、法律关系定性准确,使当事人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都较为信服。他时刻以党员及中国法官的纪律规范、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对每一件案件都尽心尽力,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使每一件案件的当事人感觉到公平和正义。
梁思明任执行局执行团队员额法官以来,以卓越的领导才能、严谨的工作作风、执着的敬业精神,培育了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执行团队,以与时俱进的意识、敢为人先的风貌,开创了执行团队工作的新局面。他带领执行团队共办理案件2764件,结案2695件,全口径结案率达到97%。工作至今无一起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至2018年在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中,案件清查、清积中,实打实干,认真负责,敢于承担重担,勇于拼搏,为顺利迎接并通过第三方评估考核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上级法院组织的 “冬雷行动”、“春雷行动”、“夏日闪电”、“秋季风暴”等专项执行攻坚行动中,能担重任,敢打敢闯,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疫情防控期间,任劳任怨,值班值守,圆满完成了执勤卡点任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下到村屯里,了解贫困户相关信息,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出谋划策、积极帮扶。在圆满完成扶贫、防疫两项任务的同时,执行案件结案率名列前茅,执行完毕率更是达到了40%以上。2021年执行案件月结收比及执行完毕率目前一直保持领先。
梁思明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服从领导指挥,谦虚谨慎,在办理案件中注重全局意识。为人正直、待人诚恳,具有很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同志,在多次集体行动中与同事密切合作,稳控多起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