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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一家子”对簿公堂分遗产 法官调解续亲情
作者:昌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23 09:23:30 打印 字号: | |

临近开庭的时间,双方当事人陆陆续续走进了法庭内,面无表情,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法庭上气氛严肃,双方当事人沉默不语。这是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家事纠纷案件,多年来因家庭财产分配不均产生纠纷,而将家人告上法庭的案件不在少数,但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件。

 “我的老伴因疾病去世,单位原本会发放一笔丧葬费及抚恤金,可是很长时间过去了,家中无人配合,迟迟不予领取,导致无法获得我应得的部分,无奈我只能将他们告上法庭,请求判决他们配合领取该笔钱款”。现年62岁的原告鞠某讲完这段话之后,声泪俱下,法庭内的气氛再一次陷入冰冷。

法官在了解各方诉求后,当即判断如果继续走庭审程序,会激化矛盾,于是在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先不开庭,走调解程序化解矛盾。因原告将本应支付这笔钱的单位也列为第三人,法官首先询问该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当事人配合递交材料,你单位是否可以正常发放抚恤金及丧葬费?”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原告与被告积极配合领取这笔钱并进行合理分配。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后,各方当事人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

被告说:“我是原告的女儿,父亲走了我也很难过,因为忙于办理父亲去世后的各种事情,才没有时间去领取这笔钱,由此给我母亲带来的误会和无奈,我深表歉意,我也同意将钱尽快取出,将我母亲应得的部分给她,但是因为给父亲办理丧事,花费了很多钱,我要求将该部分钱款从抚恤金中扣除”。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分歧较大,于是法官细心的将每一笔钱都写在纸上,让双方确认。调解过程一波三折,调解方案几易其稿,但原告的态度异常坚决,当仁不让,认为多笔钱款不应该扣除。法官劝说:“被告是你自己的女儿,孩子还很年轻,生活的压力很大,开销也多,不要让她的困难来自自己的至亲。同样被告你也要体谅一下母亲的不容易,她本就年事已高,又失去了丈夫,你们之间要互相体谅,不要因为冰冷的钱,给本该有温度的亲情降了温。等你们将来再回忆起来这件事情,可能在欢声笑语的家庭中,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马法官经过耐心的计算,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总结出了一套合理的分配方案,最终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被告还主动的承担了1000多元的诉讼费,并表示庭后马上配合去领取钱款,此案到此也顺利了结。各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耐心和办案能力纷纷竖起了大拇指,原告说:“我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的解决,不但拿到了自己的钱款,更重要的是法官调解帮我们的家庭化解了矛盾,维系了亲情。”

此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有些许不同,相比一条条机械的法律、一组组没有情感的证据、一个个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裁决的案情来说,更多的是需要法官切身了解案情,投入理论和情感,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才是更温暖,更近人心的办法。这中间就需要法官更多的耐心、更多的智慧、更充分的理论知识以及更多的经验累积,才能真正办好案、解民忧。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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