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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道路上的坚定求索者:赵惠娟
  发布时间:2022-02-09 14:50:04 打印 字号: | |

赵惠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先后多次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授予嘉奖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称号,被吉林市人民政府授予感动江城人物百名优秀政法干警、十佳法官称号。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被船营区评为优秀公务员。

赵惠娟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态度谦和,在办案时,善于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一切问题,直到将案件的真实情况搞清楚。她在工作中严谨细致,热情为民服务,文明办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纷争,受到当事人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在办案过程中,赵惠娟注重调解,以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息诉服判为出发点,倾力化解社会矛盾。在其审理的吉林某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导致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判了之不会出现任何法律问题,但如果一判了之,企业将面临巨额债务,再无继续生产经营的可能。鉴于此,赵惠娟并没有急于下判,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共赢,取得极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赵惠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阳光作业”。她严格自律,处处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纪政纪的要求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在公务行为中为自己谋私利,绝不做与法院干警身份不相称的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亲友和熟人的案件主动回避,做到了清廉公正、不贪不占、不卡不拿,秉公办案,公正裁决,在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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