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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治赖促执行
作者: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2022-02-07 09:03: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和好评。

刘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刘某欠款6000元,但赵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故赵某向桦甸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办案法官及办案团队多措并举,线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冻结赵某银行、财付通、支付宝账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线下前往刘某所提供的赵某住址查人找物,但并未查询到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也未能联系和找到赵某。

几天后,办案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刘某表示,正因为法院对赵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使得赵某无法坐高铁前去参加培训,这才迫使赵某主动将欠款直接给付了刘某。这次联系法官,是来法院申请结案的。至此,这一执行案件圆满结案。

桦甸法院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铁腕促执行、以司法助民生。为每一个通过合法途径前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当事人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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