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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磐石法院诉前调解显成效
作者:磐石法院 董心 孟媛媛  发布时间:2022-01-18 10:42:46 打印 字号: | |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近年来,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呈现连续上升趋势,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推动物业行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磐石法院利用6天时间集中化解物业合同纠纷14起,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磐石法院在受理这14起案件后,当天立刻安排专人对这些案件进行统一送达,仅48小时就实现全部送达。

次日民事审判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法官耐心与被诉业主沟通,理清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具体原因,尽职尽责、细心调解、积极作为、让业主与物业公司消除分歧,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14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仅仅通过6天时间就实现全部调解结案,高效率、高质量的办案始终是磐石法院办案宗旨,最终双方都满意而归,法官实现了以法明理,高效结案。

下一步,磐石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正确处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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