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舒兰市人民法院妥善和解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九万元。
据悉,朴某在安某处赊购价值十万元的化肥,并为朴某出具了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到期后,安某向朴某多次催要欠款,但朴某仅给付了一万元后,就开始躲避债务。无奈之下安某只好将朴某告上法庭,在开庭审判阶段,朴某始终没有露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朴某更是玩起了“失踪”,其家里只有妻子一人带着孩子生活,并且朴某的妻子也十分不配合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朴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没有房屋登记、更无车辆,申请人安某也提供不了朴某的财产线索,案件进入瓶颈,执行干警依法将朴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并将文书送达到其家中。次日,一直玩“失踪”的朴某出现了,在执行局门口拿着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焦急的等待着法官,见到干警就问“你好,你看看谁管我这个案子,我是朴某……”
原来,朴某的孩子正在上高中,并且学习成绩很好,朴某怕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会影响孩子的未来,这才主动来法院找办案法官。执行法官对朴某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又向朴某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自己的影响,朴某幡然悔悟,马上联系家里送来三万元钱,剩余的部分与申请执行人安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