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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法院调解零距离
让老人老有所养
作者:永吉法院​ 仇婉如  发布时间:2022-01-18 10:02:22 打印 字号: | |

当父母年老后,作为子女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如果拒绝赡养父母,不仅会受到人们道德的谴责,严重情况下还可能会构成犯罪。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审理了一件关于赡养费纠纷的案件,老人李某诉请自己的四个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是什么原因,让老人的四个儿女不尽赡养义务呢?

办案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去实地调查,询问缘由,把老人和她的子女都叫到当地的村部,现场组织巡回法庭,开展庭审活动。

在组织询问过程中,得知老人的小儿子因为经济问题,无法给付足够赡养费,并不是不愿意给付赡养费。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各方问题及原因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考虑到赡养不仅仅是从经济上,还有老人精神上的慰藉需求。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子女的照料,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化繁为简,理清脉络,最终让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人跟家住市内的一个女儿一起居住生活,其余的子女给付生活赡养费。这样老人不仅能得到子女生活上的照料与赡养,还能得到日常生活所需的赡养费用,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难题。

庭后,老人对法官说:“你们为我解决了大问题,感谢你们特地跑了这么远帮我解决困难。”

温馨提示:赡养老人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为人儿女的法定义务。养儿方知父母恩,可怜天下父母心,让我们每一位都善待父母,为儿女做出表率。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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