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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善意举动彰显法律之外有人情!
作者:高新法院 郭林叶  发布时间:2022-01-11 10:56: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高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走进来一位花甲老人,一见到接待法官便从布袋里掏出三沓百元大钞,老人为什么有如此举动呢?

事情还要从高新法院立案庭调解的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讲起。原来,前来还款的老人是吉林某公司的会计,在与原告从某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发生合同纠纷。高新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案件详细的分析认为,案件当事人虽有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她通过“面对面”“背靠背”多次对原、被告释法析理,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被告主动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要求履行还款义务,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就在履行义务的老人要离开的时候,原告小伙子叫住了他:“大爷您去哪,我开车正好送你!”这和谐的画面给两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诉前调解程序作为吉林高新法院工作之重心。立案庭法官干警努力为吉林高新法院审判分忧,为当事人解难题,真正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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