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的段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太谢谢法官了……”老百姓有句俗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经过法律确认的债权,更应无条件执行。但社会上总有人,无视法院生效的判决,转移钱款试图规避法院执行,可欠下的账哪有不结的道理?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历经千回百转,帮助申请人强制扣划回案款,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8年,宋某以耕种土地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同村段某借款20000元。却没想到天意弄人,这借款还没还上,宋某却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王某(宋某妻子)等3人作为宋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宋某的遗产,包括意外身故的死亡赔偿金、耕地、水稻款等。曾经的债务人去世,段某只好向其妻子王某催要该笔借款,王某也承诺还款,但表示暂时没有能力。讨要无果的段某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给付段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但王某却迟迟没有履行。2021年6月,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进行线上查控,发现王某名下竟然没有财产,那么王某继承的遗产都到哪去了?执行法官立刻与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调取宋某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谅解协议书、收条和刑事判决书,收条上记载宋某家属于2020年3月14日收到肇事者赔付的29.4万元,并显示钱款已全数打到宋某莹(宋某女儿)名下农行银行卡内。可到银行查询后,该账户内已经没有钱。执行法官立即调取该卡的流水记录,发现宋某莹于2020年4月1日将卡内钱款转至另一银行账户中。见此情况,执行法官怀疑宋某莹有规避执行的意图,立即与宋某莹电话联系。在电话中,宋某莹明确表示不配合法院工作。法官告知宋某莹:“账户内的死亡赔偿金应由三个人共同继承,这笔钱应首先清偿你父亲宋某遗留的债务,你们三人都有义务偿还这笔借款……”但是无论法官怎么劝说,宋某莹只说“这些都是我的钱,谁也不能动。”法官见其拒不配合,当机立断,对账户内20000元及利息强制扣划交予段某,案件至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