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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引纠纷,当庭给付促和谐
作者:蛟河法院 韩玉莹 张晋  发布时间:2021-12-27 13:49: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法院成功在审判庭内主持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在案件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签署了调解笔录,被告当庭给付了部分装修欠款,至此,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成功化解。

2020年9月,原告刘某与被告纪某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为被告进行全屋装修,装修完毕并且验收合格后,被告为原告转账35000元,剩余装修尾款至今未予偿还。蛟河法院在受理该案并了解案情后,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鉴于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本着化解矛盾的初衷,办案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有所缓解,原告为了不破坏与被告之间的朋友关系,主动作出让步,在原有欠款的基础上放弃了1000元的主张。被告对此表示感激,并当庭偿还了2000元,承诺剩余欠款会按照调解的约定及时偿还,至此,该纠纷以双方握手言和宣告调解成功。

多年来,蛟河法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巧妙促成当事人和解,做到案结事了,力促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及时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及时进行判决,保障当事人权益尽快实现。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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