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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件,离婚不伤感情
作者:丰满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7 13:38:04 打印 字号: | |

结婚多年,生育一子,然最后仍走到离婚地步,夫妻双方相看两厌,多年感情烟消云散,稚子无辜。

调解员本着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原则,将报告传至法庭,进行调解,法官为了修复双方感情,与原告进行视频通话,视频内容多围绕着夫妻双方结婚初期的蜜月旅行,对原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原告可以回到吉林与被告团聚。

深入了解,原来夫妻双方感情一直稳定,因家中母亲从中参与,妻子一气之下将孩子带走回了娘家,两地相隔夫妻不在沟通,一方听信母亲之言,一方听信朋友之劝,仍无法和好,为了不使感情进一部发生恶化,为了孩子可以有机会与父亲正常联系,妻子不阻止丈夫探望孩子,法官做工作,开视频,约被告,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同意离婚,同意夫妻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同意丈夫定期探望孩子,也同意将孩子带回家中与老人玩闹。

虽然无法对夫妻感情进行修复,但是看着双方对对方不在仇视,甚至可以回想起曾经,也算初心不改。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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