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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二次远赴山村,办案调解化纠纷
作者:龙潭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2 09:57:15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自家厂房失火已实属不幸,可就在万事皆乱的情况下,“东风”不请自来,连带烧毁邻家厂房,实乃不幸中之大不幸。

甲方与乙方厂房相邻,因甲方厂房失火殃及乙方厂房,使乙方损失严重。起初双方还能心平气和地沟通,随着厂房修补的费用越来越高,分歧也越来越大,双方关系逐渐恶化。乙方一气之下将甲方告上法庭。

化工园区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深入了解案情,并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诉求。因双方积怨已久,矛盾已深,情绪异常激动,无法达到调解的目的。

为了切实解决双方矛盾,避免冲突再度升级,办案法官多次与原被告通话,商量对策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的态度有所缓和,遂化工园区法官见机行事,二次远赴山村,力求案结事了人和。法官面对原被告双方以情释法,以法育人,劝说双方要互相体谅‍,各退一步,在合理范围内计价赔偿,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和解,并承诺在今后的日子里,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此案件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龙潭法官远赴山村听民声,解民忧,真心实意为民服务,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落到实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发挥到极致,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完美统一。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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