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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同村欠债成仇 法官调解解心结
作者:永吉法院 杜雨鸿 刘芮廷  发布时间:2021-12-22 09:51:39 打印 字号: | |

“您好,我是黄榆派出所的民警,现在黄榆乡村民朱某某拦在丁某某运送玉米的车前,不让走,我们接到司机报案。通过询问,朱某某说在永吉县人民法院有执行案件,我们想核实下情况。”

2018年11月10日丁某及其父丁某某以生意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同村的朱某某借款5万元。此款到期后,朱某某多次索要,丁家父子均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双方关系也因而反目成仇越来越僵。无奈之下,朱某某将丁家父子告至法院。2021年10月22日,法院判决丁家父子给付朱某某本息合计64500元。

11月30日,朱某某向永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案件还在立案审查期,丁某某这边已经开始着急卖自家的玉米啦。朱某某知道消息后,立刻跑去阻拦,站在运粮车前不让开,司机无奈只能报警。法官接到派出所电话,与民警沟通了情况,挂断电话后,立刻拨通丁某某的电话,“丁某某,你与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经过了诉讼程序,现正在执行立案审查期,你现在卖玉米的行为构成非法转移财产,如不立即停止,届时,我们将视情况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丁某某听后,慑于法律威严,配合法院要求将运粮车开了回去。

第二天,执行法官先到村民委员会了解丁某某家情况。获知朱某某与丁某原先两家关系不错,不然也不可能一下子借好几万块钱。丁某现在沈阳打工,很少回来。法官考虑双方曾经和睦的乡里乡亲关系,仅因借款纠纷产生矛盾,若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恶化。为此,法官前往丁某某家。丁某某已经78岁高龄,告诉法官自已现在生活很困难,尤其是他儿子丁某借钱做生意赔了几十万元,现在有好多外债。体谅老人的不易,执行法官将朱某某找来,让双方坐在一起平心静气聊问题解决办法。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渐渐冰释前嫌,互谅互让,达成和解:丁某某将现有卖玉米的3.3万元给付朱某某,其他费用(打玉米款、诉讼费、执行费)由朱某某承担,并放弃剩余执行款。案件圆满解决,让曾经水火不容的两家重回邻里乡情。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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