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某与被申请人吕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舒兰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而后赵某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舒兰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同吕某进行沟通,但吕某都置之不理,遂执行法官去往吕某家中将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次性向其完整告知。第二天,吕某来到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就案说法,将法院持续进行的各种集中执行活动和执行措施告知了吕某,特别是如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后将对其以后生活会产生巨大影响,最后,吕某依法缴纳了4万元执行款,此案成功执结。
舒兰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在执行惩治力度上发力,快速、规范推进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形成“老赖”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的合理运用也为执行提供了强大的保障。